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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09-30 14:35     来源: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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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承办机构

行政审批服务处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条: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1.客车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3.客车数量要求:(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二)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四)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申请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
(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
(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
(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二)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四)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办理材料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企业章程文本;
三、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1、客运驾驶人管理;
2、车辆管理;
3、动态监控;
4、运输组织;
5、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7、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2)、分管安全生产和运输经营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管理科室、分公司等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4)、车队和车队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5)、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8、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五、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已经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六、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和未列入客运驾驶人“黑名单”证明(参考道路客运驾驶人“黑名单”制度);
七、应有对车辆经营(公车公营)的承诺,同时保证不转成其他经营方式(承包经营或挂靠经营);
八、其他相关材料(租赁协议、土地证、房产证、工商照等)。

实施对象

企业、个人

办理时限

5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地点

唐山市市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315-2806213

备注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省市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除毗邻县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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