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道路客运处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市局要求,在全市道路客运行业积极推进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
为确保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尽快落地见实效,道路客运处下发专门文件,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市汽车客运站提高认识,在售票窗口、旅客安检、检票口等显著位置醒目位置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同时,由客运管理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汽车客运站标识设置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力推动“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政策落实,努力打造暖心工程。
截至目前,全市14家汽车客运站全部推出消防救援人员优先优待政策,在显著位置张贴“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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