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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17 11:05     来源:法规处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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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市双随机办《关于印发 〈2023年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唐双随机办〔2023〕4号)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以今年启用的改版后的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为依托,持续完善“一单两库”。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不断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凡是需要第三方或专业机构(专家)协助参与完成抽查工作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专家库。

(二)以部门联合抽查为重点,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通过监管平台统一双随机抽查工作流程,确保部门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

(三)以提高监管效能为目标,持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在巩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深化运用场景,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在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上迈出新步伐。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检查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以督导考核为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各单位随机抽查工作的督导检查,以督查促发现问题、以督查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工作落实。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基础支撑。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及时完善“一单两库”等基础信息。在确保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监管重点,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及时在监管平台中完成本系统抽查结果表述与系统中抽查结果表述映射工作,便于各单位抽查结果记于企业名下并公示。在省交通运输厅调整完毕后,依据我局“三定”方案中的监管职责及时对涉及我局的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形成本级抽查事项清单。各单位要动态调整本单位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在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两库”的分类标注后,利用分类标签库完成对本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法规处、公路处、执法支队;完成时限:4月底前)

(二)强化联合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部门总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合抽查机制。贯彻落实省级及市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实际,科学合理确定联合部门数量,在兼顾成本和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监管方式,确保今年部门联合抽查次数占随机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25%,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15%,使广大市场主体体会到“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所释放的红利。(责任单位:

公路处、执法支队;完成时限:全年)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80%。推动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对接,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运用,探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在预判式监管上实现新突破。(责任单位:公路处、执法支队;完成时限:全年)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认真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强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抽查效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需调整的年度抽查计划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随机抽查监管闭环。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推动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公路处、执法支队;完成时限:全年)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不仅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官方网站等方式加强宣传报道,还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要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结合今年启用的新的监管平台,既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又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满足联合抽查工作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责任单位:法规处、公路处、执法支队;完成时限: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交通运输系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主动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会同相关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提高随机抽查工作效能。要积极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提升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要采取适当方式,运用好督导检查“指挥棒”作用,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以督查促问题发现、以督查促整改落实。法规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督导检查,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现象。

(四)及时报送信息,按时推进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市双随机办的要求,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0日前报送月报表和日常备案监测统计表,4月7日、7月1日、10月10日、12月27日前将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报送局法规处汇总后报市双随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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