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现将《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系统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依据职责分工,按照部署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全系统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1
全系统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印发全系统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交办安监〔2017〕122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促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推动、企业自主负责”的原则和“示范引领、提质扩面、以用促建、创新监管”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建立健全以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为依据、以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报和各级管理部门共同监管为基本方式、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日常管理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二、目标任务
完成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与推广任务:
(一)抓好《河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实施办法(试
行)》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宣贯及配套措施制定工作,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管理;
(二)在认真梳理评估已有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基础上,制定落实制修订计划,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
(三)将全部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纳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管理,全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保卫处,负责日常工作。
市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
成人员见附件1。
四、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及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8月20日)。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领域(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确定试点单位,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市局确定道路运输处、客运处、危管中心为我局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在我市危货运输、客运和港口危货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先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请各试点单位于2017年8月20日前将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报送市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运输局和局直各相关单位)
(二)开展试点阶段(2017年8月21日至2018年4月30日)。
1.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和自查自报管理办法。唐港处、承唐处、运营处、养护处、收费处、道路运输处、客运处、城客处、考试中心、质监处、危管中心、港口处、航运处等相关处室要根据省厅对口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分别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于2017年12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发布施行并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做好宣讲解读工作,为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和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参考。
市局安保处和各试点单位要参照《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分别制定全系统和本行业领域隐患自查自报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规范隐患排查治理流程,明确内设科室、管理机构、从业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和任务,形成隐患自查自报监管工作新机制。
2.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各试点单位可通过市安委办信息系统实现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运输局要做好与本地安委办就信息系统使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各试点单位要督促所辖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认真做好隐患自查、上报、整改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并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报隐患数据的监督、统计、分析,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3.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市局安保处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运输局主管部门要适时组织试点单位及其他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有关管理人员的专题教育和集中培训。一是讲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管理工作指导手册》等制度规范,使监管人员清楚管什么、怎么管;,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清楚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以及根据工作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二是培训信息管理员和企事业单位信息操作员,确保熟练使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掌握隐患信息录入、上报、统计、查询、汇总等流程。
4.组织企事业单位录入基本信息。各试点单位要组织所有监管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按照信息系统要求的项目进行基本信息录入,通过录入信息对企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摸底,建立起包含每个企事业单位的基础数据库。
5.实行隐患排查清单管理。各试点单位要按照省安委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管理工作指导手册》要求,组织指导监管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重点完成7项工作,即成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小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建立规范化隐患排查管理台账、制作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实行隐患排查奖惩制度、发布正式文件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管理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学习培训等。
6.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试点单位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亮“红灯”企业的检查和其他企业的抽查核查,并根据事故隐患上报、整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同时,做好事故隐患趋势的分析,增强安全监管的前瞻性;加强绩效考核,推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运输局,市局安保处、港口处、航运处、唐港处、承唐处、运营处、养护处、收费处、道路运输处、客运处、城客处、考试中心、质监处、危管中心)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各试点单位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制定完善符合实际需要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措施方法,及时发现培养先进典型,归纳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做法,并形成经验材料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市局领导小组汇总后上报省厅。
(四)全面推广阶段(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按照省厅相关部署要求,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在全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机关相关处室要将辖区、领域(单位)内的所属或者负责监管的所有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其他局直单位也要接入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重预防、全过程、动态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运输局,市局安保处、局直各单位)
五、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厅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省厅将我局列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提出了具体任务要求,抓好体系建设意义更为突出、责任更加重大。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特殊重要性,真正摆到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安排专项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组织实施。
(二)试点先行,注重实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逐渐完善、稳步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本地区、领域(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经验成熟后逐步推开。要注重试点建设的实际效果,确保构建起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利于各级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为监管人员提供便捷的监管方式;有利于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切实改进隐患排查和上报方式。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突出配套机制建设,将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细化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理顺监管职责和工作机制等作为首要任务和先决条件,为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要与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行政执法等工作相结合,做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四)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按时排查、上报、整改隐患,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隐患数据,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活动。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调度、督导检查并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联系人:胡凤岗、韩宝峰、徐俊国,联系电话:2200030、2200034,传真:2200032,电子邮箱:jtjbwc030@163.com。
附件:2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开忠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李树宝 安全保卫处处长
成 员:高胜军 港口处副处长
金 沫 航运处副处长
杨 剑 唐港处副处长
高廷锁 承唐处副处长
张 雷 道路运输处副处长
李靓涛 客运处副处长
彭 伟 考试中心副主任
徐 超 养护处副处长
谷孝生 质监处副处长
肖 路 城客处副处长
许 刚 危管中心副主任
孙莛钧 收费处副处长
刘军淮 运营处副处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胡凤岗
成员:梁嘉恒、吴幼松、刘丽民、杨继忠、赵学强、戚晓龙、李波、张振辉、张立、王为民、高溢、张振宇、徐俊国、韩宝峰
主办单位: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15-2201112
制作维护: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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