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内容

唐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新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培训及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 10:28     来源: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打印

全市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

为切实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全面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安全意识及专业知识,按照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我处将开展新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培训及考试,有意向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考试人员可自行联系由河北省安监局核发过汽车驾驶员安全培训(三级)以上培训机构对其进行培训。培训机构需在开展培训前对培训内容及培训资质到我处进行登记。我处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培训教学大纲和培训教学计划的通知》规定,要求培训机构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培训学时安排不少于32学时。我处将对培训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继续教育结束后由我处按规定组织统一考试,每季度最少组织一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考试。

培训收费标准由参训人员与培训机构进行协商,我处对其参加考试人员不收取费用。目前在我处对此项培训进行登记具有河北省安监局核发过汽车驾驶员安全培训(三级)以上培训机构有:1、唐山市爱姆驾驶员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5383350836;2、滦县百信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联系方式:0315-7100333。

唐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