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于:2025-04-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印发2025年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唐双随机〔2025〕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问题导向,以提高行政检查的质量和效能为目标,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一步优化协同监管机制和方式,不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随机抽查流程,所有抽查全部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开展。持续深化部门联合抽查,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持续推进差异化抽查,巩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常态化运用,结合投诉举报、舆情监测、风险预警等情形,进一步拓展、深化运用场景,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检查行为,回应经营主体和社会关切,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有效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避免随意、任性、运动式检查。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夯实双随机抽查工作基础。根据省厅交通运输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认领涉及我局的监管事项,调整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强化“两库”管理,结合检查对象生产经营状态和执法人员实际情况进行实时调整,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应退尽退”。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科学、准确地对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进行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
(二)严格双随机抽查工作程序。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抽查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要保证部门联合抽查次数占随机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45%,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30%,切实压减涉企检查次数。对未列入年度抽查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开展的抽查,或已列入计划但需要调整的抽查,必须严格履行逐级审批程序,报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变更,并及时进行公示。
强化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执行。认真落实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和《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的指导意见》《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办法》等要求,严格按照计划规定的抽查比例、对象范围、抽查时间等开展抽查工作,不得超越既定抽查时间开展抽查工作,不得随意变更抽查对象范围和比例,不得在任务制定、开展检查、结果录入、审核公示等工作环节出现超时违规问题。
严格闭环监管。提高监管质效,严格按照抽查内容进行检查,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防止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维护双随机抽查的严肃性,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及时复核并记录整改情况,加强后续监管;对抽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做好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开展处置工作。加强与信用监管衔接,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震慑力。
(三)规范随机抽查工作行为。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适时在执法终端上线赋码功能,实行“扫码入企”,将检查数据及时上传至相关系统。实施随机抽查前,各抽查责任部门应制定抽查方案并报局领导批准,不得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方案应在局网站进行公告。每次检查前应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学习培训,强调相关纪律,学习抽查细则、工作指引及法律法规等文件,充分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时将抽查告知书送达抽查对象,告知其检查时间和准备资料。抽查时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入企检查要规范填写检查记录表,必要时进行音像记录。抽查中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准”,坚决杜绝逐利检查、任性检查。随机抽查结束后,要将抽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并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
(四)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针对不同的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90%。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手段,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实现双随机与触发式监管的整合,有效推动监管关口前移。严格落实查前准备和查前业务培训等工作制度,将随机抽查工作与提升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与落实《意见》结合起来,紧盯执法素质能力特别是行政检查工作能力提升,聚焦随机抽查不会查、问题线索不会找、发现问题不会处理等短板不足,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让执法人员懂检查、会检查、会运用检查结果,切实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抽查检查质效。
(五)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寓服务于监管的理念,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教、合规经营指导,并及时回应经营主体有关问题及诉求。推广非现场检查,针对相关监管领域、特定监管对象或抽查事项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网络监测、视频检查等方式监管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压缩现场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开展“邀约式”执法安全检查等方式同步宣讲政策、答疑解惑,增强市场主体对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助力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二)认真履职,规范检查。各抽查责任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打破惯性思维,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意见》开展抽查,防止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督导,畅通举报。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对正反典型案例及时予以通报,对优秀做法和先进经验予以推广,对执法不规范甚至违规执法的反面案例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有关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对违规实施随机抽查的,企业有权投诉举报并拒绝接受检查。
按照《2025年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抽查责任部门于每月21日前将上述方案中的附件5、附件6、附件7报送至局法规科,并分别于4月7日、6月30日、10月10日、12月27日前将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局法规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