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唐山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于:2023-11-24


2023年我局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紧跟中国式现代化唐山场景,紧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聚焦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唐山场景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学深、学实、学出成效。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用实际行动推动交通运输法治化建设。(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二)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要求,落实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做好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年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二、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八个专项行动”。落实市依法行政办《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八个专项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唐依法行政办〔2023〕1号)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执法、执法公示、普法和依法治理等一系列专项提升行动,健全完善规范执法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防范“三乱”长效机制,引导全行业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唐山法治场景落地见效。(责任单位:法规处、执法支队)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着力集中整治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突出问题,最大程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影响。组织执法评议考核,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纠正同案不同罚、随意处罚等问题。(责任单位:法规处、执法支队)

(五)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聚焦交通物流重点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不断巩固成果、健全机制。继续推进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实施精准有效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优化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实现随机抽查信息共享互认。(责任单位:法规处、监督指导处、公路处、执法支队)

三、推进交通运输立法进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积极推进《唐山市地方公路条例》立法修改进程。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唐山市地方公路条例》,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按时限和程序要求及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责任单位:法规处、综规处、公路处、执法支队、地道中心)

(七)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依法行政办要求,做好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特别是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政策制度要及时修改或废止,清除制约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障碍。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立法后评估,认真反馈意见建议。(责任单位:法规处、执法支队)

四、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八)坚持调查研究为先导。不断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的调研工作。围绕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行业治理高效能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探循规律、找准症结、解决问题。各单位班子成员带头加强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到基层一线实地调研,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九)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据《唐山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指导标准》(唐办〔2023〕13号),结合局重点工作,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行政决策程序。决策实行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强化专家论证作用发挥,确保其独立开展工作。完善决策执行机制,充分发挥督导检查在决策实施中的作用。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省交通运输厅出台2023年综合执法事项指导清单后,及时修订我市综合执法事项清单,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继续推进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切实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推广柔性执法,严格落实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制度。深化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贯彻执行处罚文书、案卷、评查“三大标准”。严格规范监管行为,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手段,依法慎用行政强制。(责任单位:法规处、执法支队)

(十一)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遵守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和适用规则。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事项行政裁量权基准,落实各项权力事项裁量,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行使。(责任单位:法规处、监督指导处、公路处、执法支队)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十二)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作出有关答复,履行复议决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支持协同审判机关做好各类案件的应诉工作,按规定提交答辩书及证据材料。全面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质效的若干意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制度,提高行政应诉能力。(责任单位:机关有关处室、局直有关单位)

(十三)规范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工作。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对待当事人提出的行政裁决申请,依法予以受理,及时作出公正裁决。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调解事项清单公布后,制定我局行政调解事项清单,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责任单位:监督指导处、执法支队)

七、扎实开展行业法治宣传教育

(十四)加强行业普法工作。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创新普法方式,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执法支队)

(十五)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和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组织法治专题讲座。健全完善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执法人员培训,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责任单位:法规处、人事处、执法支队)

(十六)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一图读懂:2023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