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唐山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试行)》意见的公告

发布于:2025-09-30


为维护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正常经营秩序,保障正规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名义从事非法营运行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发展,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和《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八条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等有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参照广州、沈阳、青岛等城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制定了《唐山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试行)》,现通过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具体参与方式如下: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tsczcts@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关于唐山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试行)的意见建议”。

本次意见建议采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24:00,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30日


附件:唐山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