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支队办公楼中央空调机组维保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于:2023-02-20
1.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唐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支队办公楼中央空调机组维保项目(项目名称)的采购人为唐山市交通运输局,比选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此项目的公开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唐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支队办公楼中央空调机组维保项目
2.2服务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被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 | 服务期 | 备注 |
1 |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支队办公楼中央空调机组维保
|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综合执法支队办公楼中央空调机组进行日常维修、保养 | 3名 | 12个月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
2. 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到参加本项目之间无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暖通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2人,至少具有一种国家认可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技工证或培训证,工种与本项目相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2日期间联系采购人。 联系人:昌静 联系电话:0315-2201033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唐山市路北区大里路125号905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仅在唐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通告公示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