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于:2022-10-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减少对企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助力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 号)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唐交法字〔2022〕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在公路建设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平台,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倒逼市场主体提高自我管理水平,逐步淘汰失信主体,促进公路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抽查时间、范围、对象及比例

抽查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12月20日;抽查范围为全市在建新改建和养护工程建设项目;抽查对象为建设项目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技术咨询、第三方试验检测、建设单位等各方主体;抽查比例为10%。

三、抽查实施部门

由局公路处组织实施,抽查小组成员在公路处和相关单位抽取人员组成,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开展随机抽查。

四、抽查内容

(一)市场准入管理。从业单位资质;从业单位企业现状与资质等级条件的符合程度;从业人员资格;从业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二)建设程序执行。公路建设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项目开工前环评、水保、消防等相关手续办理及变更情况;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批、项目法人责任制执行情况、施工许可办理、交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三)合同履约管理。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和“平安工地”开展情况;设计、监理、施工、技术咨询、试验检测单位项目履约情况;参建单位人员履约情况、人员变更及处罚情况;设计变更和造价管理情况;分包转包有关规定执行情况。

(四)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文件、工地疫情防控举措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人员管理、工地管理、应急处置和物资储备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

(五)农民工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实名制情况;设立银行专户情况;维权告示牌设置情况。

五、抽查方式及工作程序

(一)抽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抽查前提前电话告知。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当场出示执法证及检查文件,检查人员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二)工作程序

1.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并进行对比和确认。由双随机系统管理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本单位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2.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3.市交通运输局将《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告知书》送达被检查对象。

4.公路处和相关单位人员共计4人组成检查组,统一协调用车,统一行动,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检查。

5.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组成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参加抽查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抽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检查组在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参加抽查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四)抓好检查结果的整改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填报“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表和后续处置台账,严格落实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达到立案条件的,移交执法支队立案查处。发现的被检查单位失信行为,计入2022年信用档案。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抽查的部门要认真发现抽查工作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做好相关资料的归集、建档和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