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证件的通告
媒体:行业监督指导处 发布于:2022-09-28
按照《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车牌照号:冀B8UD16(道路运输证号:201321497)等38.5万辆道路运输车辆(详见附件),因超期两年未参加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道路运输证已无效,依法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请上述企业于通告发布后30日内到本辖区行政审批局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附件: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