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地磅计量检测项目询比公告
媒体:执法支队 发布于:2022-07-25
1.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地磅计量检测项目的采购人为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比选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此项目的公开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总项目名称: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地磅计量检测
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拆分成超限检测站及临时治超点静态电子汽车衡检测鉴定和非现场执法动态电子汽车衡检测鉴定两个子项目,两个子项目分别进行比选,详情见2.2服务范围。
2.2服务内容及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被邀请 询价的 供应商数量 | 服务期 | 备注 |
1 | 超限检测站及临时治超点静态电子汽车衡检测鉴定 | 越河超限检测站、果园超限检测站、北二环临时治超点内的三台静态电子汽车衡,每年两次的鉴定检测。 | 3名 | 12个月 | 一年两次 |
2 | 非现场执法动态电子汽车衡检测鉴定 | 越河超限检测站、果园超限检测站、北二环临时治超点三处非现场执法动态电子汽车衡,共计36车道每年一次的鉴定检测。 | 3名 | 12个月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
2、因静态电子汽车衡属法定强检器具,须出具唐山市计量测试所检定的证书方可;
3、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到参加本项目之间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7日期间联系采购人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05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仅在唐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通告公示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路与长宁道交叉口
联系人:张倩倩
电话:0315-220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