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交通运输局违法车辆停车场租赁项目询比公告

媒体:执法支队 发布于:2022-07-25


1.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为违法车辆停车场租赁,该项目的采购人为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比选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此项目的公开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唐山市交通运输局违法车辆停车场租赁

2.2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该项目共包含3个场地租赁子项目,可分别按照实际情况分别参加其中某子项目的比选活动,主要用处、需求等情况如下:

1号停车场:用于停放查扣的出租车、教练车等小型车车辆,从执法范围及便民方面考量要求场地位于中心城区,交通便利,便于开展执法工作;

2号停车场:用于停放查扣的大客车、大货车等大型车辆,要求场地面积不小于80亩、位于中心城区周边,大货车非禁行区,交通便利;

3号停车场:用于停放查扣的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品运输车辆,基于安全考量,要求位于中心城区以外远离人口密集的区域,交通便利;

停车场其他共性要求:有围墙或栅栏全密闭式管理;有门卫24小时值班看守;有全方位无死角的视频监控设备,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备有符合标准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

每个停车场地的服务期限均为12个月,被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为3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

2、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到参加本项目之间无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7日期间联系采购人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05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仅在唐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通告公示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路与长宁道交叉口

联系人:裴志强

电话:0315-2201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