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媒体:政策法规处 发布于:2022-01-12
2021年,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交通运输发展,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为目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自2011年至今,市交通运输局连续被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
一、增强服务意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落实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改立情况,重新编制了权责清单,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综合执法事项指导清单,梳理形成了《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公路部分)事项指导清单(2021年版)》并印发全市交通运输部门。梳理更新了执法事项清单、罚没清单、双随机市场监管清单等。
(二)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做好运输行业“放管服”改革工作,分类推进照后减证,着力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二是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双休日“不打烊”服务等机制,大力推行“不见面”办事。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预约服务、网上受理等功能一体化运行。
(三)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唐山市交通运输系统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推动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制定全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科学谋划年度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范围。与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联合,对3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施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部门内抽查共检查企业40家,做到监管事项100%覆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今年没有立法计划。严格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今年全局没有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定期对我局起草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以局名义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重点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规范事项已消失或缺乏可操作性的文件。我局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以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件,在今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均已废止,目前我局已无规范性文件。
三、健全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唐山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唐山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唐山市南部沿海地区交通规划》等重大规划方案的制定实施,全部落实了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法定程序。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局共有6家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均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库中的律师。各法律顾问共代理诉讼案件24件、审查合同5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多次,并在局国有企业改制、出租车上访投诉、人员信访等管理工作中,积极提出法律意见,避免法律风险,为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专业的法律保障。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行业治理能力
(一)突出强基础、重规范,推动综合执法机构和法治体系更加完备。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在执法支队成立了党委,明确了支队内设部门和各大队的职责。通过公开考试等形式,选拔了一批懂法律、精业务的执法人员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保证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唐山市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完善常态化查纠整改制度、执法风纪制度、执法评估监督制度、法制审核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36个,梳理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事项188项、权力清单214项,通过公示栏、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全面公开,确保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突出严标准、抓清理,推动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与司法局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复查处罚案卷8391份,对梳理的问题全市通报,全部完成整改。狠抓联合治超站执法清理,认真梳理联合治超站执法事项,规范执法公示内容,更新更换全市交通执法场所公示栏板185块,散煤治理、汽车尾气治理等非交通执法事项全部清理出联合治超站。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今年共组织执法培训、法规考试、廉政教育2.24万人次,并赴丰润、乐亭、滦州、曹妃甸、迁西等县区交通运输局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河北省公路条例》等,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力推动交通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成果被河北省电视台、河北日报等省市主流媒体采编、采用64次,通过网络和媒体发布专项整治行动动态584条。
(三)突出建机制、增投入,推动执法保障更加有力。推动各县(市、区)将执法经费保障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依法设立罚没收入项目,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支出预算与罚没收入挂钩,彻底解决影响和制约交通执法工作的根本问题。我市做法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进行推广。今年全市购置执法记录仪822台,配备音视频信息采集站28个,交通运输执法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四)突出办实事、惠民生,推动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一是进一步做好运输行业“放管服”改革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创新创业门槛,进一步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二是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不见面”办事。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预约服务、网上受理等功能一体化运行。全力推行双休日“不打烊”服务机制,对服务企业、保障民生的重大事项,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重点业务,实行“即来即办”。三是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前,我局3项证明事项,均已实行告知承诺制。四是提升执法为民能力。制定出台“学党史、办实事”20项便民惠民措施,落实证照分离、三检合一等惠企惠民政策,推出从业人员异地考核、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安全管理免费考核等举措。增设“卡友驿站”21家,完善加油、充电、住宿、餐饮等服务项目,切实改善司机工作休息环境。
(五)突出严监管、促安全,推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执法更加有力度。一是加强涉路施工安全监管。出动执法人员8600人次,查处公路路损案件335起,检查涉路施工现场928次,排查治理风险隐患170起。二是加强客运企业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430人次,检查客运企业347家次,检查客运车辆4131辆次,发现安全隐患车辆189辆,全部完成现场整改。三是加强危化品运输行业管理。共出动执法人员1463人次,发现问题120个,当场整改99个,限期整改21个,对问题较为突出的1家企业,责令停运整顿,并安排1个执法专班全程盯办整改。四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现场整改个别项目施工现场围挡不规范、现场安全警告警示标志不齐全等违规行为14项次。五是巩固治超成果。共出动执法人员14849人次,不停车检测三轴以上车辆373.19万辆,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车辆877辆次,卸载违法装载货物2.68万吨。
五、加集中力度,强化突发事件处置
集中优势力量组成8个督导组对我市“两站一场”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部立行立改。同时,对全市各高速公路出口和各县区国省干线公路上设立的防控防疫检查卡点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市县乡道路开展疏堵、疏拥工作,确保全市道路畅通。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160人次,执法车辆1291辆次,发现问题237个,其中现场督促指导整改172个,限期整改65个,圆满完成了局党组交办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六、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省厅印发的《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适用规则》,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行统一的自由裁量权,把人为裁量空间压缩到最低点。通过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全市执法系统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并会同司法局对各县区8491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复审,涉及处罚事项18项,对发现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时整改。二是自觉接受各级各类监督。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重大事项一律经过局党组研究讨论,确保党的领导作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今年共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43件,按时办复率、回访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对我局作为被告的案件按照法律程序积极应诉。加强内部监督,执法案件的检查、处理、审核、决定由不同部门负责,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三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发挥“12328”交通服务热线功能,借助网络问政等载体,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今年以来共受理12328投诉案件2335起,12345投诉案件387件,问政唐山69件,调查处理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转来网络群众投诉、咨询40余件,办结率、答复满意率达到100%。四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2021年在局门户网站“交通动态”“通告公示”“路况信息”“行政执法公示”等栏目发布权责清单、计划规划、交通公告、路况信息、执法公示等各类信息1013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78篇;在“唐山12328”微信平台推送路况607757条;在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390条。
七、立足交通实际,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加强道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交通执法、长期缠访闹访以及单位职工等行业和群体强化分析研判,密切关注动态,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件,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属地。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本着“群众问题无小事”的原则,在弄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认真审理,及时解决行政争议。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撤销2件、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1件,责令定期作出回复1件。所有复议案件均没有发生当事人上诉、上访等情况。三是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规范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通过化初访、清积案、抓规范,落实分管领导干部轮流接访、各单位“一把手”每周一次公开接访、周末班子成员轮流值班等制度,有效推动了信访问题的解决。
八、加强学法用法,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深入开展系统法治创建。严格落实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高标准做好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计划、组织、学习和总结等工作。一是突出学习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和对交通运输特别是建设交通强国等方面的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完善学习机制。年初制定了《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今年以来,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7次,进行了2次专题研讨,中心组成员参学率100%。利用党组扩大会的形式,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河北省公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三是丰富学习形式。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科学安排每季度集中学习和每月自学学习计划,及时印发学习材料,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四是加强全局职工学法。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培训,邀请市司法局专家讲解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等内容。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河北省公路条例》宣贯。组织骨干力量赴丰润、乐亭、滦州、曹妃甸、迁西等县区交通运输局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河北省公路条例》等,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法制化”为理念,加强法制宣传,以普法释法促执法,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能力迈上新台阶。一是法规宣贯“注动力”。注重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河北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线上+线下”“集中+自学”的方式,督促市县两级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开展学习培训。辑印《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汇编》《行为规范手册》发放到执法人员手中,既加强对一线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学习,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也便于一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向群众和车主业户做好全面、客观、准确的解释和宣传。二是普法宣传“增活力”。制定了“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学党史、当先锋、护公路、优服务”为主题的“路政宣传月”活动。三是释法机制“更有力”。组建了“小法在线”微信群和县区规范执法工作群,利用“普法时刻”“以案释法”“你问我答”等版块,实时进行法律服务,积极主动宣讲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同时邀请河北省鸿翔律师事务所的3名职业律师入群,在线解答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从专业角度致力于为支队和全体执法人员提供交通运输执法方面的法律咨询、释法普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