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媒体:唐山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处 发布于:2021-01-13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交通运输发展,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党组领导,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政府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局主要领导亲自带头,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等形式,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等。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讨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修订了《中共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制定了《唐山市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聘用考核办法》《唐山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局直各单位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利用“三会一课”、5+X主题党日等学习党的文件精神和宪法法律,提高法治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宪法活动,局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将宪法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坚持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开展宪法学习交流会、座谈会等,形成相互学习、共促共进的良好学习氛围。
二、增强服务意识,全面履行依法行政职能
(一)优化行政审批体制机制。一是疫情防控推进网上审批,开通了互联网申报渠道;二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设双休日“不打烊”服务窗口,实施“预约办理”服务模式,对服务企业、保障民生的重大事项,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重点业务,实行“即来即办”。
(二)全面落实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改立情况,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执法事项清单、罚没清单、双随机市场监管清单等及时进行梳理修订,利于群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科学谋划年度抽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的比例、频次和范围实施抽查。全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5次,检查企业10家。作为牵头单位与文化旅游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联合,对客运包车旅游企业实施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及时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抽查事项、抽查依据准确无误。
(四)强化交通运输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第一责任人”抓全面,分管综治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各负其责。针对“两节”“两会”及暑期保畅、道路运输、客运安全稳定等领域存在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按照预防在先、控制未发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治安隐患排查工作。
(五)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已坚持二十多年未曾中断。随着涉法涉诉问题的增多,部分局直单位也单独聘请了律师,为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专业的法律保障。制定了《唐山市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聘用考核办法》,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二是对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目前我局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证明。
(六)创新治超执法新模式。积极发挥市全域治超办的牵头作用,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公安、环保等市直部门强势启动了治理超载超限攻坚战,统筹推进科技治超、流动治超、源头治超、驻站治超、高速治超“五位一体”,全力创建“无超城市”。一是健全体制机制。在全省首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通局长共同负责的市治超办“双主任”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5家调整到10家,各县(市)区政府路警联合、跨区域联动、领导夜查、地方与高速协作,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县协同治理的全域治超体制机制。二是强化科技治超。规划新改建科技治超站点,依托渠化交通、电子警察抓拍和非现场执法等科技治超手段,初步实现治超治理方式由“人海战术型”向“科技高效型”转变。三是严格源头管控。全市政府公示源头企业达到663多家,比全域治超工作开展前新增了471家。四是强化联合执法。公安、交通、生态等多部门联动,出动执法人员30余万人次,紧盯港口、高速、国省干道、市域县域结合部等区域,开展异地执法、交叉执法、错峰执法。全市超限率持续下降,全域治超工作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七)强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一是抓好公路扬尘治理。研究制定了《交通道路和公路工程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等工作方案,成立公路扬尘整治督查组,对全局及县区公路扬尘整治工作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全市国省干道公路每日早、中、晚三次“三机一体”精细化清扫、洒水、冲刷作业。市主城区及周边机械化清扫率达100%,其他路段机械化清扫率达已达到90%。二是推进市中心区出租车更换新能源车工作。9月23日上午,唐山市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启动仪式在抗震纪念碑广场举行,首批200辆新能源出租车正式运营。三是强化二环内汽修企业治理工作。制定了《唐山市内二环线涉VOCs汽车维修企业综合整治方案》,强化督导二环内涉VOCs汽修企业全部完成更换水性漆的整治任务。
(八)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法治化水平。疫情期间,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职,加大执法力度。一是集中力量对全市范围火车站、客运站和飞机场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二是加强危化品运输行业专项督导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责成企业现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成辖区交通运输局督导企业限期整改。三是开展道路客运行业专项治理行动。对市中心区巡游出租车使用对讲机、不按规定张贴和使用实名制二维码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完善制度体系,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严格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并备案,近年全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同时,按照要求定期对我局起草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以局名义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重点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的、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规范事项已消失或缺乏可操作性的文件。
四、健全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为推进我局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减少社会风险,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制定了《唐山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细化了流程和责任部门。召开了新能源出租车型评审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出租公司代表、出租司机代表以及新能源汽车技术专家30多人作为评审代表,对初选考察车型进行综合评审,将综合成绩前两名的车型作为首批新能源出租车推广车型。
五、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和县(市、区)“局队合一”,行业监督指导处、公路处、综合运输处及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正式运转,实现了执法职能和行政职能、事业职能的分离。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进展情况,适时对《行政执法主体名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内容进行重新梳理修订。在局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时上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在检查、送达等重要执法环节均采用音像记录,作为文字记录的补充。对重大执法决定案件,承办人员先报法制机构进行审核通过后,再呈送领导进行审核批准。
(三)强化执法责任制落实。修订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围绕梳理确定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的职责、解决职责不清职责交叉问题、清理执法依据、充实新的规章制度等内容。执法单位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进程。
(四)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从严抓好执法证件管理,不在执法岗位的一律注销执法证件,年度执法考试无故不参加、多次不及格的,也按照上级要求注销证件。新增执法人员必须为执法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培训考试,考试合格通过司法局办理执法证件。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省厅印发的《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适用规则》,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行统一的自由裁量权,把人为裁量空间压缩到最低点。通过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程序错误的,一律严格按法律规定作出撤销等决定。
(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宣讲法律规定,使其熟悉法律,减少违法行为。对违法情节较轻微可以不予处罚的,主要进行说服教育。通过违法结果公示,起到教育警示广大从业人员的目的。
(七)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执法单位预算列入财政预算,杜绝下达罚款指标等违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综合执法支队成立后,分10期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全脱产、集中教学、理论学习和队列手势训练相结合的方式,执法人员熟练掌握了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培养了参训人员的纪律意识、服从意识、团队协作能力。
六、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一是落实公开承诺。制发了《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工作作风公开承诺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制定了《2020年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二)自觉接受各级各类监督。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重大事项一律经过局党组研究讨论,确保党的领导作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2020年收到人大代表议案5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全部按规定时限进行答复,力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对我局作为被告的案件按照法律程序积极应诉。加强内部监督,执法案件的检查、处理、审核、决定由不同部门、人员负责,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三)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通过“12328”交通服务热线,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转至各相关业务部门,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全年共接到投诉举报3250件,全部按时进行了处理。
(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在局门户网站、中国唐山政务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4269件。局微信公众号新增了网上冀时办、ETC问答、唐山机场巴士查询等栏目,形成了交通出行、公共服务、交通查询三大功能板块,服务群众更加智能便捷,关注人数达到6000余人。制定了《唐山市交通运输局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明确了新闻发布的工作流程。
(五)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制定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2020年廉洁机关建设方案》等文件,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邀请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领导授课,组织新党员、新干部、新调入人员90余人参加“知敬畏、守初心”警示教育大会。在《问政面对面(第五期)》节目录制中,对市电视台暗访及网友提供部分交通运输方面存在的问题给予现场解答,涉及我局整改的问题线索共8件,已全部完成整改。“问政唐山”网络问政平台11月底正式上线以来,共计处理问题85件次,涉及交通领域问题答复22件次。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五个重点,化解与稳控相结合,“滚动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分类实施排查。重点加强道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交通执法、长期缠访闹访以及单位职工等行业和群体强化分析研判,密切关注动态,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件。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风险可控。根据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点情况,制定了6个相应的防范化解工作方案,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本着“群众问题无小事”的原则,在弄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认真审理,及时解决行政争议。2020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其中维持1件、变更2件、撤销1件,其余2件当事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所有复议案件均没有发生当事人上诉、上访等情况,还有一名申请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三)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规范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通过化初访、清积案、抓规范,落实分管领导干部轮流接访、各单位“一把手”每周一次公开接访、周末班子成员轮流值班等制度,有效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制定学法工作计划,2020年局党组以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为主,执法单位以交通运输专业法律为主,其他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行业管理和日常使用法律为主。局党组会专门研究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各单位通过学法,将法律切实融入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普法内容上,广泛开展以交通运输专业法为主,以《许可法》《处罚法》等为辅的法治宣传工作。在普法形式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对企业进行约谈等执法活动中,宣传法律法规,将普法融入到日常执法工作中,收到了较好效果。
过去的一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21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上级决策部署,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