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无人配送车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工作开展情况
唐山市积极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以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支撑,以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为契机,构建以打造“干支衔接”三级城市配送网络为核心载体,以新能源配送车辆推广应用为主攻方向,以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管控政策为基础保障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使城市配送服务的保障能力和运行效率显著提高,促进城市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因地制宜制定支持绿色货运配送创建的政策措施。印发《唐山市2019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办法》,明确向新能源专用车按照每辆车最高不超过2万元标准给予补贴。制定《唐山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3年)》《唐山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唐山市加氢站建设补贴实施细则》《唐山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2023—2025年)》等政策文件,为新能源车辆更新应用、充换电设施建设提供了宏观指导,强化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政策引领。唐山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召开交通政策吹风会和政银企座谈会,及时向企业宣传设备更新、融资贴息等利好政策,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唐山市物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桥梁作用,通过全市物流行业降低物流成本绿色行动实施会,及时宣传专项再贷款、新能源重卡租赁平台等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城市物流配送及重卡领域车辆新能源替代。二是推进重点创建工作基础,一是完善配送三级节点建设。市属企业唐山高速集团发挥国企担当,构建了多样化、覆盖面广、“终端便利”的城市配送体系三级网络系统,包括4个一级货运枢纽,7个二级配送中心,以及300个依托菜鸟驿站建立的三级末端配送网点。二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打造了绿色配送信息服务平台、监管平台、“唐城绿配”App,整合三级物流网络节点信息,形成了具有唐山特色的“绿色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三是推进创建工作服务标准化,规范配送市场主体培育。制定发布《唐山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的认定、考核和管理工作。规范配送车辆运行停靠。对于黄牌照大型货车,在市主城区一环路以内放开6小时可通行政策;对于蓝牌牌照小型货车每天7时至19时在主城区绿色示范区内禁止通行;对动力来源为纯电动的小型货车,实行不限制通行政策;对城市配送车辆(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实行备案登记,放宽通行政策;对城市配送车辆的车体颜色和车辆标识进行统一规定,未喷涂配送标识车辆在绿色配送停靠点一律禁止停放。充分利用唐山市区良好的物流节点、标准化车辆等已有优势,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唐山市创新共同配送模式的发展。通过仓配一体的共同化、信息化、平台化发展来实现城市配送集约化发展。择优选取试点企业,大力推广连锁超市、家电、快递、食品药品开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同时推进包装标准化、装卸集装化。加强城乡配送网络高效衔接,建设标准化商贸物流园,升级改造城市共同配送中心,完善上接县区、下联乡镇村的配送服务网点体系,推动工业品“下行”与农产品“上行”配送网络双向畅通。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已构建多样化、覆盖面广、“终端便利”的“4+7+300”的城市配送体系三级网络系统。物流园区均已具备仓储、分拨、配载、配送、信息服务、中转换装等功能,实现了甩挂运输与末端城市共同配送有机衔接,实现了干线规模化运输与支线集散分拨一体化操作;公共配送中心具备统一存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的集约组织功能。信息化平台搭建方面,建成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接入了121个三级物流节点数据、1141个充电站(桩)数据、80个货运停靠点数据以及20多家物流企业数据。该平台开发了六大模块、二十子模块的功能模块体系,提供信息查询、网点管理、企业管理、车辆监管等功能,实现了城市货运配送全链条的信息交互共享。新能源车辆推广方面,积极引导企业应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快速扩大布局全市充换电站、加氢站的建设规模。截至目前,全市新能源重卡保有量已达到14281辆,新能源配送车辆保有量已达到8402辆(含电动三轮车)。已建成各类充电站609座、充电桩6949个、换电站56座、加氢站16个,在建换电站28座、加氢站4个。部分充电站设置了司机休息室,休息室内设有空调、座椅、电源插座等便民设施,不断提高充电站的服务水平。便利通行和停靠政策实施方面,全面放宽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城区通行条件,并在中心城区设置了城市配送车辆临时停靠点,在停车收费上给予优惠、减免,有效解决了城市配送车辆“进城难、停靠难、装卸难”的问题。配送模式优化方面,通过推进包装标准化、装卸集装化、采用集中配送和夜间配送,提高了大型连锁超市的配送效率。通过建设电商物流服务网点、建设快件自取设施,提升社区和末端网络配送能力,解决了电商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难题。中心区大型超市、连锁店等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共同(集中、夜间)配送的比例达到了62.26%,城市配送成本较示范建设期初降低了15.8%,物流增效提高23.6%、节能减排16.8% 。
二、全省无人配送车管理办法出台情况
经了解,目前省内暂无统一的无人配送车辆管理办法,部分试点城市正在进行探索。
廊坊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廊坊市工信局、廊坊市公安局、廊坊市交通局、廊坊市数据局印发了《廊坊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与商业化试点实施细则(试行)》从测试示范与商业化试点主体、驾驶人及车辆具体条件、测试示范与商业化试点申请要求及流程、测试示范与商业化试点管理、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违规操作责任等六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坚持分级分类推进相关工作。
保定市邮政管理局会同保定市工信局、保定市公安局、保定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了《保定市无人配送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无人配送车基本要求、道路测试申请、商业示范申请、道路测试及商业示范管理、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等具体内容。成立保定市无人配送车管理联席工作小组,统筹协调推动无人配送车道路测试和商业示范工作。
邢台市邮政管理局联合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邢台市公安局、邢台市交通运输局、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邢台市数据局印发《邢台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与商业化试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管理机构职责,测试示范与商业化试点主体、驾驶人及车辆,测试示范与商业化试点申请要求及流程,测试示范与商业化试点管理,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违规操作责任等内容。同时,《实施细则》提出,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全市邮政快递领域新型运载工具车身编码号牌统一编制及智能网联汽车在邮政快递领域运营指导的相关工作,为邮政、快递企业在符合要求地区使用新能源无人配送车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积极向已开展相关工作的兄弟城市学习经验,积极探索无人配送车辆管理办法的落实落地。
主办单位: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15-2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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