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振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市发展低空经济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24年12月27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4〕71号)精神,我市成立了以乔朝英常务副市长为专班长的“唐山市低空经济发展工作专班”,低空经济牵头部门为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为成员单位。结合您的建议,我局经过多次学习交流、调研考察,积极推进低空经济发展。
经向空军唐山场站、民航华北局等单位咨询和了解,唐山市域除曹妃甸、乐亭、海港部分区域外,均处在首都空中控制区200公里范围内。由于空军部队训练需要,唐山全域均为管制空域,管制空域内所有飞行均需空军审批,且适飞空域高度为真高120米以下,仅限于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如需进行低空飞行,需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上登记并进行空域查询,在许可区域内确定起终点和路线后,向中部战区空军依规申请,获批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开展飞行活动,每次飞行前一天前需要向空军唐山场站管制室报送使用计划,由管制室统一调配。据了解,今年国家发改委低空经济司将出台关于低空飞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标准,明确飞行平台具体建设要求和标准,我们将按照具体要求建设我市低空飞行平台,逐步形成全市空域管理、飞行申请与审核、飞行告警、飞行监视、气象情报和风险评估的“一网融合”和“一网统管”。
下步,市交通运输局将在“唐山市低空经济发展工作专班”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按照省、市关于低空经济的最新政策要求,持续助力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办单位: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15-2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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