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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关于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及计时终端运营商技术服务对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11:17     来源: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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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6〕5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95号)、《河北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冀安委〔2020〕4号)要求,为确保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公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联网对接应用工作有效有序进行,唐山市交通运输服务心本着“公平竞争、合法经营、便于管理”的宗旨,拟开展我市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及计时终端设备运营商技术服务对接工作,以便各驾驶员培训机构自主选择相关运营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技术服务对接对象

全国范围内拟为唐山市驾驶员培训机构提供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及计时终端建立、安装、维护服务的运营商。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及计时终端设备应符合《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和《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技术规范》,通过交通运输部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实验室检测。

三、技术服务对接程序

凡在唐山市对接安装维护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及计时终端设备的运营商,应向唐山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提出报名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及计时终端设备的运营商在申请对接时应填写《唐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系统平台及计时终端运营商登记表》(见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平台测试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测试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服务格式条款(应符合合同法规定,包括服务的项目、种类、服务费标准、收取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5.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服务机构、经营场所、服务人员(缴纳社保的至少1名符合条件的技术负责人,5名以上技术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对照本公告要求的服务承诺函等证明企业服务能力的材料;

6.安装设备情况的业绩说明;

7.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非原件资料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唐山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在收到对接申请后,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实:

1.申请材料齐全、完整的,予以对接。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的,不予对接,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申请材料后,再按上述要求重新提出申请。

(三)唐山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对接材料的具体核实以及为平台联网测试提供支持。

通过技术服务对接的运营商,自行与省监管平台进行技术联网对接,唐山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提供支持。并应按要求在规定时段内完成平台及计时终端设备的联网测试工作,以达到计时平台和监管平台数据交互流畅,测试不达标的,不予技术服务对接。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并提交资料: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5日。

(二)材料评审、测试、公示:2021年1月26日--2021年2月1日。

(三)设备安装调试;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28日。

五、服务承诺

申请对接的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及计时终端设备的运营商应承诺:

1.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服务制度和服务流程,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95号)要求为唐山市驾驶员培训机构提供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及计时终端设备的安装、维护、升级服务。对接成功企业公示后一个月内在唐山设立分支机构和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和固定的经营场所(自有或租赁期限不少于合同服务期)、设施以及售后服务车辆,技术售后人员不得低于5人,保证365天24小时实时服务快速响应。

2.保证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及计时终端设备装置参数与交通运输部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实验室检测报告中内容一致,如在使用过程中未达到相关要求,须赔偿企业相关经济损失,并责令终止技术服务对接。

3.申请材料、证件及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并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同意撤销公示,并承担撤销公示后给驾驶员培训机构造成的损失。

4.同意将申请时提交的主要服务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提交申请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唐山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进行更新。

6.当《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和《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技术规范》作出新的修改和管理部门为加强监管进行政策调整时,运营商应按照管理部门要求进行计时平台和计时终端设备的升级改造和服务的改进。

六、相关要求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相关运营商可以向唐山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唐山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将择期公示通过技术服务对接的运营商目录,以便驾驶员培训机构自主选择。

(二)唐山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将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及计时终端设备推广应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运营商的动态管理,不定期对其服务质量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服务评价。对发现终端设备存在问题的,责令运营商及时免费更换终端;发现终端设备运营商存在弄虚作假和服务质量问题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终止技术服务对接。

(三)未尽事宜由唐山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孙静  办公电话:0315-2201785

附件1:唐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系统平台及计时终端

运营商登记表

附件2:唐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时平台计时终端   技术功能及服务保障要求



唐山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9日




附件1

唐山市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

及计时终端运营商登记表

企业基本信息

名 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



本地服务机构信息

性 质

□子公司  □分公司  □办事处

名 称



地 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平台及终端信息

平台名称

测试报告编号

终端型号

测试报告编号


承诺书

我是公司法人代表。

我郑重承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我公司将严格按服务协议履行各项服务条款,并自愿接受违约处罚和赔偿。

承诺人: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唐山市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及计时终端技术功能及服务保障要求

一、平台、终端资质要求

应通过交通运输部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实验室检测,提供国交信息中心符合性检测报告(平台、终端)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技术功能要求

(一)计时平台和计时终端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平台技术规范》和《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终端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计时终端应具备防入侵和防作弊功能。

1.计时终端具备同时向计时平台和河北省驾驶服务监管服务平台发送数据。

2.计时终端能接入OBD设备获取车辆相关数据并实时传输。

3.计时终端可支持多种签到签退方式,但必须具备信息记录卡和人脸识别功能。通过刷信息记录卡和人脸识别验证签到签退,学时方可有效。培训过程中,计时终端支持一个摄像头以上进行抓拍和上传,摄像头分别抓拍驾驶位置学员头像(用于自动面部识别),按照监管需求逐步实现动态人脸识别。

4.计时终端具备电子防拆卸设备功能。确保计时终端主机和教练车对应的唯一性;电子防拆卸设备与计时终端间采用加密通信,计时终端离开电子防拆卸设备模块通信范围,计时终端处于无效状态;电子防拆卸设备模块被拆卸,立即失效,同时计时终端处于无效状态。

5.计时终端应确保上传的各类数据真实有效,并能够自动检测计时终端的状态,对各类异常自动报警并将报警实时上传至计时平台,由计时平台监管。

6.防止计时终端未在规定场地培训。培训机构科目二场地培训,驾驶员培训机构需在训练场配置一台PC电脑和一个摄像头,进行签到签退,运营商给予每个场地分配一个账号,账号与PC电脑做唯一性绑定。

7、计时平台应能接受远程教育平台上传的电子教学日志和考核结果;应能接收模拟器和课堂教学的计时终端信息(并安装相应学时采集装置),进行考核。

(四)计时终端优化及补充。

1.计时终端具备卫星定位经纬度位移数据实时记录再打包上传,并具有时间换算优化机制,以解决行驶速度慢不计学时问题。

2.计时终端应具备4G及以上全网通模块。

3.计时终端所传学时需具备分钟学时上传,确保每单位学时的分钟学时来源可追溯、可查。

三、服务保障要求

(一)运营商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平台技术规范》和《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免费做好计时平台计时终端的安装、运营、调试、更新、维护和升级等工作,并提供相关操作升级培训。

(二)运营商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更换、升级车载计时终端设备。

(三)运营商应在合同期内免费按照管理部门要求进行计时平台和计时终端设备的升级改造。

(四)技术队伍

运营商应具备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技术骨干队伍,要求不低于3人。经营过程中,每增加500辆教练车,需至少增加1名技术保障人员,做到热情服务,定期巡视,处理问题及时、准确、周到。应安排至少1名技术人员在管理部门值班值守。值班人员应规范着装,佩戴工牌,标明公司名称,协调与管理部门、监管平台、公安平台、省局平台衔接工作,保证监管服务平台和计时平台之间动静态信息数据的有效传输和运行。

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备品不得少于已安装教练车辆数的5%。建立完整的用户电子及纸质台账,24小时专人值守,对社会公布固定电话号码,保证客服电话畅通。配有必要的售后户服务保障车辆,及时为驾校解决处理问题。能够按要求时间完成安装、维护等工作。

(五)运营商应采取相应措施,杜绝虚假课时,如遇投诉虚假课时,一经查实,运营商将承担全部责任。

(六)因运营商行为导致信息传输不畅通的,运营商应负全部责任。

(七)运营商应严格遵守与驾校签订的协议,不得泄露学员信息,学时信息实行实时传输,确保传输到监管服务平台的信息真实、有效。

(八)计时平台应具备“跨培训机构培训”和“先学后付”端口,确保学时数据传输畅通。

(九)信息安全

运营商应确保平台的网络访问安全,应该采用访问控制、防火墙、线路备份、入侵检测、安全审查等多种方式。

运营商应保证数据存储的安全性,应具有冗余备份功能,具备独立的备份系统或物理介质,由系统自动备份,运行数据至少有2份以上的备份,历史数据备份至少一份。

运营商应采用访问控制用于对平台资源的访问,防止未经授权而利用网络访问平台的资源,利用已得到鉴别的身份或利用有关信息,按事先确定的数据权限规则实施访问权的控制。

运营商应保证系统通信的畅通,防止因通信线路异常而引起的传输错误、业务中断等,应采用线路备份手段,保证系统数据传输不间断,同时有负载均衡能力。

主机操作系统应有快速备份及恢复功能,在出现意外故障的情况下,能快速恢复系统,业务恢复之间控制在最短时间内。

运营商提供的系统应具备365天24小时正常运行的能力。

(十)关于知识产权

计时平台计时终端产生的所有数据归行业管理部门所有。

运营商必须保证使用产品、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会受到第三者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投诉。如发生上述行为,由运营商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关于保密

未经行业管理部门同意,运营商不得将关于本方案涉及的信息系统现状及需求情况、建设情况等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十二)考核机制

对计时平台计时终端运营商进行考核,不满足考核相关要求的予以整改或终止技术服务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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