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唐山市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市辖区12家道路客运企业,抽查比例为20%。
三、抽查实施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四、抽查内容
检查客运车辆和从业人员资质,站点门检制度、“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三品”查验制度、进站车辆性能检测制度、疫情期间“健康码”推广落实以及运输过程动态监控等情况。
五、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当场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二)工作程序
1、市局制定工作方案,拟定《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对道路客运市场的执法抽查告知书》样本。
2、按照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系统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被检查对象的对比和确认。
3、系统管理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4、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5、系统管理员将被检查对象分组情况、对应的执法检查人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报市局备案。
6、市局将《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对道路客运市场的执法抽查告知书》送达被检查对象。
7、派出检查人员2人,由市局统一协调执法用车,统一行动,着制式服装,组成检查组,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检查。
8、公示检查结果。执法检查人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抽查设计广大企业,参加抽查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抽查的部门要认真发现抽查工作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于12月28日,各部门将抽查工作总结上报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主办单位: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15-2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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