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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对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双随机”执法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01 15:25     来源: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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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唐山市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市辖区14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抽查比例为20%。

三、抽查实施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四、抽查内容

检查业户持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核定范围内从事运输;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并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建立并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建立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投保情况;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五、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当场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二)工作程序

1、市局制定工作方案,拟定《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对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执法抽查告知书》样本。

2、按照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系统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被检查对象的对比和确认。

3、系统管理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4、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5、系统管理员将被检查对象分组情况、对应的执法检查人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报市局备案。

6、市局将《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对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执法抽查告知书》送达被检查对象。

7、派出检查人员2人,由市局统一协调执法用车,统一行动,着制式服装,组成检查组,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检查。

8、公示检查结果。执法检查人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抽查设计广大企业,参加抽查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抽查的部门要认真发现抽查工作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于12月28日,各部门将抽查工作总结上报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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