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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清明节假日期间河北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4-02 13:53     来源: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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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0年清明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决定,自2020年4月4日0时至4月7日6时,采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燃气运输车辆和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送油车辆,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准予通行。

特此通告。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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