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客运企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按照《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确保全面提高我市出租行业客运服务质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重点
规范出租公司经营,重点监督检查出租公司周检、例会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19年11月
三、检查内容
一、各出租公司要设立专门周检点,指派专人现场检查车辆,并做好周检台账,记录清晰。
二、参检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方可予以通过。
1、车门两侧单位名称完整、清晰,服务上岗证按规定位置摆放并与参审驾驶员相一致;
2、车辆无脱漆、锈蚀、凹陷现象,车辆玻璃、车灯可有效使用,无损坏;
3、各种营运标识完整、齐全;
4、车辆卫星定位、电召等相关信息设备保持完好;
5、车容车貌整洁,内饰卫生清洁,无私自张贴的广告。配有统一样式的座套,且保持清洁、无破损;脚垫和地胶干净整洁无破损;
6、出租标志灯塑料外壳完好,字迹清晰,无污浊、破损,且能够有效明亮;
7、后备厢无杂物,具备有效灭火器、停车牌。
三、各出租汽车公司要安排好例会时间、场所、参加人员和出租车辆,严格签到制度,例会参加率达98%以上。
四、公司经理要亲自主持会议,例会内容要有书面材料。有学习记录,有签到记录。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活动是我处加强出租行业“双随机”抽查的重要载体,是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公司要统一思想,把此次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完成好此项工作。
2、强化领导,建立组织。为使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各出租公司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具体工作。
3、加强沟通,交流经验。城客处统筹规划,积极引导,各出租汽车公司要切实担负起此项工作的职责,充分利用经理例会和经营者例会总结交流经验,确保活动收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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