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唐山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4 14:07     来源: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打印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10月24日午后起,受新一轮较强冷空气影响,我市(唐山市)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污染将自北向南逐步清除,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经市政府同意,自10月24日18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预警解除后各地要继续按照《10月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执行强化管控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