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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进行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6 15:14     来源: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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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我处定于2019年3月20日至3月21日进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现将考试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

3月20日:唐山市爱姆驾驶员服务有限公司

3月21日:滦县百信驾校

二、考试人员

参加过3月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培训人员

三、考试要求

1、考生务必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自觉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迟于开考时间20分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考生需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不得携带手机、印刷品等物,遇到问题可举手,请求监考人员解释。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3、对不遵守考场纪律的人员,成绩一律作废。

唐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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