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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开展2023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4-04 09:49:06

为进一步推进辖区范围内公路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市双随机办《关于印发〈2023年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唐双随机办〔20234号)和《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唐交法字〔20231号)工作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41日至630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2023年在管辖区域内直接从事我市公路工程建设的企事业单位,抽查比例为20%(按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抽查)。

三、抽查实施部门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抽查事项

工程质量管理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用的材料、设备情况;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情况;从业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行为。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上岗资格情况;从业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从业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履行职责情况;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驻地、施工作业点(面)、危险品存放地、预制厂、半成品加工厂、非标施工设备组装厂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情况。

五、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当场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二)工作程序

1.制定工作方案,拟定《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对公路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的抽查告知书》样本。

2.按照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系统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被检查对象的对比和确认。

3.系统管理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4.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手机端“冀上双随机”APP

5.系统管理员将被检查对象分组情况、对应的执法检查人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报市局备案。

6.将《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对公路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的抽查告知书》送达被检查对象。

7.派出检查人员2人,统一协调执法用车,统一行动,按规定着制式服装、佩戴执法记录仪,组成检查组,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检查,检查过程需全过程记录。

8.告知检查结果。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现场向被检查单位告知检查结果。

9.公示检查结果。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经手机端“冀上双随机”APP或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页端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责任,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学习“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冀上双随机”APP操作流程与使用方法,主动开展并严格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重点强化对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查,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纸上填报、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

(三)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参加抽查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抽查的部门要认真发现抽查工作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做好资料建档以及备案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