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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0 19:42:29

2022年,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唐山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交通运输发展,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为目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2022年交通运输部综合执法检查中,我局1人被评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先进个人。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党的领导,推进交通运输治理能力现代化

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摆到突出位置,以法治交通建设为抓手,全面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局主要领导亲自带头,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等形式,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二是依法依规推进交通运输发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讨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唐秦高速公路规划建设、网约车管理办法制定等重点工作中,坚持重大决策法制参与、重要文件法制审核,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法制的轨道推进。三是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局直各单位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利用“三会一课”、5+X主题党日等学习党的文件精神和宪法法律,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宪法活动,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坚持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开展宪法学习交流会、座谈会等,形成相互学习、共促共进的良好学习氛围。

(二)充分履行职能,坚持依法行政

1.全面落实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情况,重新梳理形成了2022年版权责清单,按照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综合执法事项指导清单,制定了《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公路部分)事项指导清单(2022年版)》并印发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同步梳理更新了执法事项清单、双随机市场监管清单等,确保清单所列事项准确有效,杜绝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现象。

2.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我局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证明事项,不存在其他的证明事项。我局行政许可涉及的证明事项,均已实行告知承诺制。局行政许可事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上级要求已全部实行了告知承诺制,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办事便利性。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科学谋划年度抽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中规定的比例、频次和范围实施抽查。作为牵头单位分别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发改委联合,对10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施了2次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抽查方案和抽查结果均已公示在局网站。部门内抽查共开展9次,抽查交通运输企业31家。

3.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做好运输行业“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项改革方式分类推进照后减证,着力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创新创业门槛,进一步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二是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不见面”办事。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预约服务、网上受理等功能一体化运行。全力推行双休日“不打烊”服务机制,对服务企业、保障民生的重大事项,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重点业务,实行“即来即办”。

(三)推进立法工作,落实规范性管理制度

1.推进《唐山市地方公路条例》立法修改工作。在市人大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按照《唐山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要求,积极推进《唐山市地方公路条例》立法修改工作。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确定了修改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召开了协调会,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推进步骤。目前修改草案已报市人大,预备今年正式修改。

2.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了《唐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严格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备案、清理等工作。目前我局没有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定期对我局起草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以局名义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重点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的、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规范事项已消失或缺乏可操作性的文件。

(四)健全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1.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和《唐山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论证等必需程序。在起草《唐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过程中,通过问卷调查、征求市直部门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并邀请各领域专家进行了论证,确保将风险降至最低。在局内进行合法性初审的基础上,先后两次将送审稿报市政府,由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保证文件合法合规。

2.大力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已坚持二十多年未曾中断,部分法律事务较多的局直单位也单独聘请了律师,为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专业的法律保障。我局目前共有6家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均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库中的律师。各法律顾问在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单位合法权益、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积极出谋划策,提供法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法律助手的作用。

(五)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唐山市交通运输系统建立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从四个方面建立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印发的裁量标准,印发了《唐山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唐山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制定了《唐山市交通运输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明确了自由裁量标准,杜绝随意执法。从严抓好执法证件管理新增执法人员必须为执法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全执法人员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培训并全部考试及格。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认真准备,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抽查考试。按时进行执法统计,7月份对上半年执法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形成了统计报告报市司法局。

2.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自查工作。制定了《唐山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自查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了视频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根据7个方面的自查内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梳理排查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实行拉单挂账管理。经过突出问题专项自查,各单位明晰了存在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思路,对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服务意识起到了促进作用。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了《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办法》,并开展了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采取交叉互查的方式,对抽取的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4.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全面推进常态治超。严厉打击查处严重超限超载和飘洒扬尘违法货运车辆直属各联合治超站(点)共出动执法人员5092人次,检测平台监测车辆159.4233万辆,处理超载超限车辆221辆,其中“百吨王”32辆,卸载违法货物8796.9吨。二是规范出租车市场运营秩序。联合公安、城管部门先后开展了“规范出租运营秩序专项整治”和“扫黑治违”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疑似非法营运车辆1340辆次,检查巡游出租车14678辆,查处违法案件35起。三是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行业管理。检查客运企业50家次,危险品运输企业35家次,查扣客运违规车辆9部、危险品运输车辆3部,查处违规危货运输企业3家,已全部整改完毕。

(六)加大力度,强化突发事件处置

1.依法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局党组精心部署、统筹协调,坚决打好全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阻击战。一是健全责任机制,长效督导巡查。成立16个督导组对全市范围“两站一场”、交通卡点、人员车辆管控等工作进行综合督导巡查。二是聚焦重点领域,严督实查整改。对辖区内复运、复航客运场站进行了人员派驻,督促指导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督导全市出租公司在出租汽车上安装隔离设备。督导全市15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严格落实《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要求,同时对全市县乡道路开展疏堵、疏拥工作,确保全市道路畅通。

2.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工作的通知》,对全局14项应急预案精心分类修订,其中2类预案为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剩余12项应急预案中,以局名义修订4项应急预案,各行业管理部门修订8项专项应急预案。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五个重点,化解与稳控相结合,“滚动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分类实施排查。重点加强道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交通执法、长期缠访闹访以及单位职工等行业和群体强化分析研判,密切关注动态,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件,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属地。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风险可控。根据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点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防范化解工作方案,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总体平稳可控不发生重大风险。

2.积极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统计报送相关行政复议材料,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决定履行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目前我局已划转一个行政编制至市司法局。积极做好应诉工作,对收到的诉讼材料,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商讨,严格依法应诉。

3.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市县乡信访联席会议、法务专班融合、信法纪衔接、重复访越级访提级调查四项工作机制,坚持来访有人接、说事有人办、办中有人督、督后有结果,压实领导包联责任。强化交通行业管控,逐项梳理台账,主动约访解释政策,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交通运输系统稳定大局。

(八)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各级各类监督。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重大事项一律经过局党组研究讨论,确保党的领导作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今年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21件,全部按规定时限进行了答复。对我局作为被告的案件按照法律程序积极应诉。加强内部监督,执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审核、决定由不同部门或人员负责,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2.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通过“12328”交通服务热线,除了咨询查询等服务外,还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转至各相关业务部门,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处理。2022年共收到投诉举报2907条,全部按时进行了处理。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在唐山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总量872条;在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21条;在微博“唐山12328”平台发布路况信息共计336条,微信“唐山12328”平台路况推送336条;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2493条,微信订阅数9100余人,累计阅读量9.8万余次,转发量为11040余次,点赞数为2万余次;通过市“两馆一中心”公开我局2017年至2022年政府公开信息资料。

(九)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加强党组领导。局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推动交通运输发展,对法治交通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我市交通运输工作法治化进程。在制定《唐山市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时,专门设置了“全面推进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章节;在局2022年度工作要点中,紧紧围绕法治建设进行各项任务的重要部署和推进。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公路工程建设、综合执法改革、安全生产、规范执法等工作,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部门,确保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

2.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局党组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党章等法律法规,做到遵守宪法、依法行政,规范行使权力。结合“12˙4”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进机关”等活动,制定了《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局各单位按照职责,积极向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从业企业宣传宪法以及《河北省公路条例》等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增强群众守法意识,营造法治交通良好氛围。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宪法法律学习。通过培训、讲座、自学等形式,推动全员学法,提升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二是积极推进立法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尽快推进《唐山市地方公路条例》的修改工作,尽早提交市人大审议。三是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定期梳理权责清单、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奠定依法管理基础。严格合法性审核,确保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四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双随机抽查,推进信用监管,强化信用手段,增强企业和公民主动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五是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提升案卷制作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自由裁量权落实。六是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学习,督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压实普法责任,开拓普法思路,提高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