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后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

芦汉大队 248号

发布时间: 2025-07-03 09:03:06

芦台汉沽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248号

document_numberrelative_namerepresentativecreditcodecauseillegal_factillegal_accordingpunish_typepunish_accordingpunish_resultpunish_datepunish_arriveddatelawtype_namepunish_organname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行政相对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由违法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处罚类型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处罚结果决定(通知)日期决定书送达日期事项类型实施机关
冀0200交罚罚决字〔2025〕248号杜维存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汉沽管理区老维子建筑材料销售部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其经营场的行为案《河北省公路条例》第三十条罚款《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二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版)25(2)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罚款贰万元2025.6.272025.6.27行政处罚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d0c6327428ce6caf7e524ceaec3c879.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