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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大队157

发布时间: 2025-05-12 14: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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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行政相对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由违法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处罚类型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处罚结果决定(通知)日期决定书送达日期事项类型实施机关
冀 0200 交罚罚决字〔2025〕157号四川永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献花91510100MA6BXD02XD四川永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案四川永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国道G508赤峰至曹妃甸公路滦州绕城段改建工程K1+460-K1+600及K2+400-K2+500段落路基填料粒径各三处,其中有三处填料粒径过大,分别为600mm,460mm,320mm,路基填料粒径不符合工程设计图纸S3-1-5(1)路基填料要求及施工技术标准《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3610-2019)4.1.2路基填料最小承载比和最大粒径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条、《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68项处罚款贰仟柒佰叁拾贰元整2025年5月11日2025年5月11日行政处罚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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