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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1-13 16: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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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行政相对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由违法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处罚类型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处罚结果决定(通知)日期决定书送达日期事项类型实施机关
冀0200交罚罚决字【2025】17号于宝军于宝军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罚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三十七项处罚款叁万元整2025年1月10号2025年1月10号
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